# 開發法規注意事項

此開發裝置包含僅用於工程開發、工程評估或示範用途的 RF/數位硬體和軟體，適合在受控環境中使用。此裝置不會上市、出租或出售以在住宅環境中使用，或供一般大眾當作終端使用者裝置使用。

此開發裝置並不是為了滿足商業化消費裝置的要求 (包括歐盟命令對投放市場的無線電裝置的適用規定、FCC設備授權規則或其他有關消費裝置投放市場供公眾使用的法規)。

安裝和操作裝置時，輻射天線與旁觀者之間應至少保持 8 英寸 (20 cm) 的距離。在 FCC 網站 [http://www.fcc.gov/encyclopedia/radio-frequency-safety](http://www.fcc.gov/encyclopedia/radio-frequency-safety) 上可以找到更多 RF 暴露資訊。

**FCC 聲明：此套件允許**：

(1) 產品開發人員評估與該套件相關的電子元件、電路或軟體，以決定是否將此類項目納入成品中和

(2) 軟體開發者編寫與最終產品搭配使用的軟體應用程式。此套件並非成品，組裝後不得轉售或以其他方式行銷，除非先取得所有必要的 FCC 設備授權。操作條件是此產品不會對授權的無線電台造成有害干擾，且此產品可承受有害干擾。除非組裝的套件根據美國聯邦法規 (CFR) 第 47 篇中的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規則第 15 部分、第 18 部分或第 95 部分運作，否則套件操作者必須在 FCC 授權持有者的授權下操作，或必須根據 FCC 規則第 5 部分取得實驗授權。

如果套件透過添加外部 RF 組件 (如高增益天線) 進行修改，則所有者必須確保操作符合現有規範。

Last Published: Jan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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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s://docs.qualcomm.com/bundle/publicresource/80-70020-251T/topics/references.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