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监管公告

此开发设备包含的 RF/数字硬件和软件仅用于工程开发、工程评估或演示目的，只能用于受控环境。此设备不允许投放到市场，租赁或出售后在住宅环境中使用，或作为最终用户终端供大众使用。

此开发设备不符合商用消费设备的要求，包括欧盟指令中商用无线设备的有关要求、FCC 设备授权法规或针对投放到市场并供大众使用的消费类终端的其他规范。

安装和操作该设备时，辐射天线和人员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 8 英寸（20 厘米）。可在 FCC 网站查看其他 RF 暴露信息，网址：[http://www.fcc.gov/encyclopedia/radio-frequency-safety](http://www.fcc.gov/encyclopedia/radio-frequency-safety)。

**FCC 通知：该套件的设计允许下列用途：**

1. 产品开发者评估与套件相关的电子器件、电路或软件，以确定是否将此类内容包含在成品中；
2. 软件开发者编写用于最终产品的软件应用程序。此套件不是成品，除非事先获得所有必要的 FCC 设备授权，否则组装后不得转售或以其他方式销售。操作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即此产品不得对合法的无线电台造成有害干扰，并且此产品可以接受有害干扰。除非组装后的套件设计为根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规则第 47 章的第 15 部分、第 18 部分或第 95 部分操作，否则套件的操作员必须在 FCC 许可证持有者的授权下操作，或者必须根据 FCC 规则的第 5 部分获得实验授权。

如果通过添加外部 RF 器件（例如，高增益天线）对套件进行修改，则所有者必须确保操作符合现有法规。

Last Published: Feb 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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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s://docs.qualcomm.com/bundle/publicresource/80-70020-251Y/topics/references.md)